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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MPA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培育高校。


一、学校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培育高校。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曾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并即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目标,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目前拥有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农业科学和工程学两个学科均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二、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设在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现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个教学系。开办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公共管理)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1个,同时在应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方向)和工商管理学(房地产管理学方向)两个学科方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B类)。校级研究机构社会保障研究院、 政府管理研究中心挂靠公共管理学院,另设江苏政府管理创新培训中心、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等机构。

师资情况,见官网公布>>

三、MPA教育发展历程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正式批准在我国设立MPA学位,MPA教育在我国正式启动。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截至目前,我国MPA培养单位共有250余家。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国民教育序列获硕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五、报名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具体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 2022年12月,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下旬的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外国语

(二)初试科目

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招生 专业 信息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复试科目名称 是否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 力加试科目名称
公共 管理 (MPA) 非全日制 01公共经济管理 02社会保障管理 03地方政府治理 04地方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机关事务管理) 05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综合面试     无  

我校2023年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项详情请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如下:http://yjsc.nufe.edu.cn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测试、综合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MPA教育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3.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进行认真核实。

9.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招收的MPA研究生均为定向、非全日制类别,MPA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上课方式、学制与学费

采取周末或节假日集中授课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学籍有效期五年。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学费:共6.7万元(培养期);

十一、住宿

MP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工作环节,及时发布公告、通知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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